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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准化工作也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运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标准是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谁掌握了制定标准的主动权,谁就掌握了市场。因此,企业要主动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的制定工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有能力的企业要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掌握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国家标准委提出的标准化自主创新的12项举措中,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1、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新机制,国家标准委将积极引导、努力推动新机制的形成并为新机制的运行提供充分的保障;
2、形成以龙头企业的专家为主体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新机制,龙头企业有比较充分的经费保障,龙头企业的专家有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国家标准委将通过机制创新为龙头企业专家在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搭建服务平台;
3、鼓励企业、行业、科研院所提出具有自主创新科研含量的标准项目,解决我国在标准的前瞻性以及国际标准的跟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科研带动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鼓励企业承担标准制定工作和参加标准化活动,确定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的相关政策。
因此,企业一定要抓住机遇,把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和参加标准化活动,作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
但是,有些企业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还不清楚,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为此,基础标准情报网秘书处特开展了这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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